湖南佳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盆镇南京湖完小食堂建设项目,现已竣工,项目经理彭天喜为该项目负责人,核准预存农民工保障金为5万元。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十五天,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,十五天内,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,该项目农民工保障金将予以退还。
特此公告。
大通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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